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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理由
这不是我第一次遇到这篇文章。初遇是在高中——语文作业中的阅读题。我对它印象深刻,违反常理、荒诞不经的情节一度让当时的我读完呼吸不畅,而老师在讲评的时候,特别提到了它是“实验文学”“先锋作品”——这类作品往往不是为了取悦读者的。这也是我第一次接触到这个概念——原来文学也是可以做实验的!我因此对它印象深刻。
而今既加冠的我再读这篇,也能理解为何当时的自己会有那般感受了。
先简单讲一下小说梗概:小说以第一人称视角,讲述十八岁少年背红背包远行,搭车后遇车上苹果被抢,他正义出手却遭殴打、背包被抢,最后在车里过夜,领悟到“原来一直寻找的旅店,在这里”。
谈及这篇小说创作过程也奇妙。彼时将近四十年前,余华要参加北京笔会需带稿子,忽地想起小报上抢苹果消息,便写了相关故事,半天写完。上世纪80年代先锋文学热兴起,余华先锋意识觉醒,《十八岁出门远行》让他载入文学史,这年堪称“余华年”。
在小说里,余华毫不留情地击碎了少年们对成长/成年的美好幻想,夸张但不虚假地揭露了成长之路的重重险恶,戏谑式地将一位充满朝气、活力四射的少年放在这个试验场中,让他背着父亲整理好的红书包,一个人奔腾在远行路上,让他遇到让他“去前面看看吧”的行人和无视他招手的的行车,让他笑脸对人却被冷落,恼怒呵斥却能受人正视,最后让他挺身而出然遍体鳞伤、见义勇为却被当事人嘲笑,最后借他之口说出——成人的世界哪里有什么精致的旅馆,一辆废弃的破车能够落足也就够了——之意。
对人性、对未来有美好期待的理想主义者,阅读本文,会有一种被余华胖揍的受挫感——为什么文中的世界会有这么大的恶意?三年后回头再读,竟然发现小说荒诞感有所削减。或许这就是成长,或者成长的代价——逐渐对一些事物产生熟悉感而适应。但以前的我仍然会欣慰,欣慰现在的我对未来抱有信心,在认清生活的本质后,仍选择热爱生活。

